Friday, September 29, 2006

汉支那的“我准则”

汉支那的“我准则”

汉支那有很多汉支那特征,也即是汉支那所特有的,是在其它群体身上找不到的特征。汉支那的主要特征之一,就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及在面对合理性的要求时奉行“我准则”,而非 “公共准则”或“事实准则”,这意思是,同样的行为,若发生在别人身上,就会被指责是不合理的,或被指责是罪恶的,因为是“别人”,而若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就是天经地义的,因为是“我”。若是奉行公共准则,则合理与否,不因“我”或“别人”为依据,所有的人仅仅只以那公共准则来衡量其合理性,根据那公共准则,“别人”也可能是合理的,“我”也可能是不合理的。若根据那公共准则有这样的结论,那“我”就必须承认和接受。而不是根据“我准则”永不承认自己的不合理方面。即使在汉支那面对合理性问题时,也同样奉行“我准则”,即,“我”身上已经有的特性,就是合理性的准则,而不是“我”要接受合理性准则的衡量。根据“我准则”,我也永不可能是不合理的,不合理的只是与“我”相冲突的事实及其规律。汉支那极少会根据事实及其规律来纠正自己。
汉支那的这一根本特征,即使在自称反汉的人中,也同样存在,其自己的行为也摆脱不了汉性,即依然是奉行“我准则”,同样有着十足的这一汉支那特征,即,没有公共准则来同样地约束“我”和“别人”,而只有“我准则”,“我”就是对的,“别人”若与“我”观点、需求不同或对立,别人就是错的。甚至个别人有更严重的,只要是别人,不论与“我”观点或要求是否异同,因为是“别人”,所以他/她就是错的,所以他/她就是该被否定的,所以他/她就须受到“我”的不尊重,“我”不尊重别人了,不但不错,反而还证明了自己的高人一等,以满足“我”对不平等地位的追求。其反汉,同样不过是“我准则”下的结果,为什么反汉?因为“我”受了汉支那的害。至于“我”是否同样具有汉支那特性,是否同样在以汉支那特性损害别人,不论。甚至不能提。这种“我准则”,使得在汉支那的同类冲突中,找不到正义的一方。

当汉支那指控别人的罪行时,这个“我准则”就更暴露出其邪恶程度了。为什么别人是罪恶的?因为别人与“我”相冲突,或“我”要别人是罪恶的。在事实上别人是否是罪恶的?这不是问题。如果在国内,“我准则”就等于“我”的行为永远天经地义,因为人怎么能够说自己是罪恶的呢?怎么能够不说与自己对立的别人不是罪恶的呢?若是在国际上,“我准则”就成了美德,歧视别国,辱骂别国,损害别国,再污蔑别国,甚至以自己的恶行去污蔑受害的别国,那不但不是罪恶,反而是爱国的表现,是美德,是高尚情操,是美德的更高的境界。
当汉支那受到别人的指控时,它的“我准则”会使它绝对不会根据事实来衡量自己和承认自己的罪恶,它必定是无罪的,罪恶的一定是说它有罪的人。别人为什么会说它有罪,一定是别人在跟它一样地奉行别人的“我准则”。于是,进一步,它就会分析了,别人为什么会说它有罪呢?动机是什么?身份是什么呢?分析得到的结论是,别人是根据别人的“我准则”,在说它有罪,就如敌人一般在进攻,所以,若“我”受到罪责,不论事实上“我”是多么地罪恶,“我”一定是无罪的,“我”一定是别人的“我准则”的受害者。
汉支那连对“我准则”的使用,都是“我准则”的。

“我准则”是汉支那极端恶劣本性的根源之一,使得所有的非汉支那受尽其害。但这种邪恶特性,也使汉支那自己落入泥潭之中,在邪恶中越陷越深,最终必定要被正常而正直的人们彻底灭绝以除害,就如灭绝病毒,灭绝癌。